EDR法規要求,2021年1月1日起,對于新申請型式批準車型必須配備對A級數據記錄和讀取的交通事件記錄系統(EDR),2023年所有在售車輛必須配備對A級和B級數據記錄和讀取EDR功能模塊。而針對2021年之前已經獲得型式認證的車輛,也需要記錄車輛速度等6個數據。